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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21-07-07 17:23阅读量:1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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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7月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叶陶作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靳有恒传达了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

叶陶指出,此次巡察“回头看”是一次政治复检、一次靶向治疗、一次正风肃纪,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开展巡察“回头看”的重要意义,自觉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接受巡察“回头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监督,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靳有恒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完成好此次巡察“回头看”任务。

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丽琼强调,巡察“回头看”是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的一次重要机遇。一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充分认识此次巡察“回头看”的重要意义,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勇于担当负责,全面检视问题。二要严明纪律,密切配合。无条件、全方位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做好各项服务保障,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三要正视问题,彻底整改。确保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乘势借力、推动通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贵斌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及全院干警将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部署;遵守巡察纪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注重成果转化,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根据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15天左右的巡察工作。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电话:18282707449, 电子邮箱:xcb18282707449@163.com;同时,在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口设置信访举报箱。巡察组电话接听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24小时接收短信和电子邮箱举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会上,还开展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县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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