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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 问题的通报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20-12-09 16:29阅读量:2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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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民胜镇原人大主席戚敏、原机关党支部书记闫仕刚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1日,戚敏、闫仕刚组织民胜镇机关党支部一行42人前往仪陇朱德故居、广安邓小平故居开展红色文化教育,中途改变行程,于72日、3日组织所有人员先后前往剑门关、阆中古城、昭化古城等风景名胜区旅游,开支费用全部在民胜镇财政所报销。同时,戚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5月,戚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闫仕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二、三溪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陈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4月至11月,陈力在担任洪口镇刘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村级事务处理和接待中,与时任村“两委”干部共同商议后,决定使用村集体资金开支生活费共计9481元,其中4380元用于购买“泸州老窖”系列名贵白酒。20205月,陈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民胜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何诚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0年8月,何诚之女高考录取后,于811日、16日先后分两次在诺江镇某酒店为其女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4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9月,何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四、两河口镇柏林包村驻村工作队员蒲勇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0年819蒲勇在两河口镇二里坝村家中为其子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5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11月,蒲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全部退还。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纪法规置若罔闻、不知敬畏、我行我素,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发力整治“四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现象,严防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对隐形变异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典型问题要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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