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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来源:廉洁·通江日期:2020-01-21 11:14阅读量:17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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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松溪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熊中利,洪口镇街道支部委员会书记李仕荣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的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9月,熊中利在担任洪口镇街道支部委员会原书记期间,与时任街道居委会主任李仕荣商议后,以村级事务开支为由,违规公款购买“中华”“红韵”等香烟,“剑南春”等白酒用于接待。熊中利、李仕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熊中利、李仕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二、麻石镇土顶子村党支部书记冯家勇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的问题。2016年2月至2019年5月,冯家勇在担任土顶子村村主任期间,违规公款购买“中华”等香烟及名贵白酒用于村集体接待活动,事后在该村以办公费、劳务费名义予以报销。2019年9月,冯家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洪口镇牟家坝村党支部书记张永贤、村主任刘茂贤违规公款购买香烟的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张永贤、刘茂贤商议后,违规公款购买“中华”“娇子”等名贵香烟用于村级事务接待。2019年11月,张永贤、刘茂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上述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法观念缺失,同时也暴露出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之于宽、流于形式。各级党组织要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强担当、抓落实,保持政治定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日常监督,盯紧“关键少数”,严防节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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